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2025年上半年对3个项目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安市鄠邑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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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10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编制单位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号 | 办理结果 |
1 | 涝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涝河及潭峪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一期) | ******水务局 | 西安市鄠邑区14处峪口峪道 | ******有限公司 | 2025.1.27 | 鄠数审批发〔2025〕10号 | 准予许可 |
2 | 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子工程项目东涝河上游及支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有限公司 | 西安市鄠邑区东涝河上游以支沟区域 | ******有限公司 | 2025.2.14 | 鄠数审批发〔2025〕11号 | 准予许可 |
3 | 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子工程项目太平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三期) | ******有限公司 | ******街道太平峪河流域上游 | ******有限公司 | 2025.2.14 | 鄠数审批发〔2025〕12号 | 准予许可 |
西安市鄠邑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