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春县名辉金属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塑料烛台及窗帘配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塑料烛台及窗帘配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轻工新城A区3号
建设单位:永春县名辉金属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联 系 人:陈少明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