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线索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以下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属征集范围: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1.违法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
3.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投标人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
4.在工程项目发包过程和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或者壁垒等行为;
5.违法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及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二)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或者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3.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
1.投标企业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5.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资格预审公告(文件)、招标公告(文件)中公布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
1.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
2.招标人或有关服务机构不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保证金。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渠道实名或匿名提供问题线索:
(一)电子邮箱:
邮箱:******(提示:电子邮箱举报请注明标题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字样,请尽量说明问题的项目名称、发生的时间、具体违法违规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实名举报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电话举报:
******改革局:******
******公安局:******
******建设局:******
兴仁市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农村局:******
四、注意事项
(一)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对实名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我们将依法严格保密相关信息。
(二)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直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正式投诉材料。
(三)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转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四)问题线索提供者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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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公安局
******建设局
兴仁市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