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日~2024年7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有限公司双金属复合焊管及核能制氢高端装备工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21号 |
2025.6.6 |
2 |
******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平方米汽车膜及1000万平米特种工业胶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22号 |
2025.6.19 |
3 |
******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能源铜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23号 |
2025.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