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中江生态环境局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信息。信息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单位 | 公示日期 |
1 | ******有限公司 | 应真中江工厂购物袋生产项目 |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二环路西四段390号-5 | ******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 |
附: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1、******有限公司应真中江工厂购物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本).pdf
注: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