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沟溪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沟溪乡外片农村小微创业园三号附属用房将该厂房进行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对象:
原则上限定衢州市范围内主要经营农产品生产及销售的企业。
二.招租条件:
1.用途:仓储的功能招租,涉及到工业类的不能参与。
2.租期:2025.7.12-2025.10.30。
3.要求:生产经营要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承租方必须保证场地为自己所用并用于约定的用途,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借和改变用途都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收回已经出租的场地。
4.其他:无。
三.承租人的确定:
1.在业态情况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价高者优先;报价相同时,现场进行二轮书面报价,价高者优先。
2.可供出租房屋情况(注: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各承租人可前往现场踏勘,联系人:高山窑村书记张建光:******)。
3.招租场所信息
①标项一:外片农村小微创业园三号附属用房,地上一层,钢结构,总建筑面积1616.16(㎡),冷库部分约400平方米,出租起租价为20元/平方米/每月,剩余未冷库部分起租价为20元/平方米/每月,整体出租。
五.报名
承租人于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7:00)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报价文件(200元/份)。
六.报价函的递交
1、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09:00******人民政府,报价函要求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予以拒绝。
2、承包商递交的资料:
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3、报价单位需要缴纳5000元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09:00整。报价结束后将对承租人进行公示(公示期1日),报价成功则保证金自动转为押金,如报价未成功,保证金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公示结束后七日内承租人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如未签合同,发包人将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扣除保证金,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七.其他事项
1.押金:5000元,租期到期后经验收未对房屋造成损坏的全额退还。对房屋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修复后再退还押金。承租方拒绝修复的,业主安排修复,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2.承租方租约到期后且未再续租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场地内的东西搬离,将固定搭建拆除,10个工作日之后未拆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所有场地内物品均归租方所有。
3、招租方对房屋及配套进行现状出租,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水、电、道路等配套设施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保证金提交后,视为同意现状承租。
4、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者拥有优先级续租权。
5、具体解释以沟溪乡政府为准。
附件
1、报价函格式(报名后获取)
******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山窑村书记张建光******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