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改革************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陕县金川镇小川村 ;
2.2 工程规模:实施金川镇政府至六里沟长2.5公里,宽3.5米的板栗园产业路建设。包括路基土石方、路肩墙路面平整、5 处桥涵等工程 ;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施工 | 宁陕县金川镇小川村板栗园产业路项目 | K0+000-K2+526.059 | 实施金川镇政府至六里沟长2.5公里,宽3.5米的板栗园产业路建设。包括路基土石方、路肩墙路面平整、5 处桥涵等工程 | 宁陕县金川镇小川村板栗园产业路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 90 |
2.5 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宁陕县金川镇小川村板栗园产业路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 质、 /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10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7月12日 09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时至/时休息),在/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5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5.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 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等媒介 上发布。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56号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路钻石壹号1901室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鲁女士 | 联系人: | 刘志鹏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2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