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有限公司彭泽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彭泽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定山与芙蓉墩镇交界处(厂区中心坐标:E116°27′5.506″,N29°50′51.813″)
四、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五、公示期为:2025年7月5日-2025年7月30日(20工作日)
六、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唐新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