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凤凰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一期)、永川凤凰湖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已由******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2﹞313号文、永发改审批﹝2022﹞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剩余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凤凰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中学西侧,北接永津路;永川凤凰湖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该项目起于昌龙大道,止于莲花路以东。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五纵线道路一期工程依照规划要求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60km/h,标准路幅宽度80m,采用双向6车道,道路远期设计道路全长333.7m。 项目起点位于规划五纵线与永津路交叉口处,终点位于规划汽摩园地块南侧附近。
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位于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是一条东西走向城市次干路,道路起点与昌龙大道平交,向东延伸,道路终点与规划五纵线平交,设计速度40km/h,标准路幅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1031.858米,路面结构设计至K0+647.246,管网设计至K0+667.246,路基设计至K0+700。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06.59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的永川凤凰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一期)及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部分未施工工程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 | 地址: | 永川区红河中路433号金融时代2号楼14楼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秦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402160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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