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集美新城核心区和悦路、杏林湾路电信光缆入廊代维项目采购结果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集美区分公司关于“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集美新城核心区和悦路、杏林湾路电信光缆入廊的需求申请,现需启动该服务需求的采购工作,具体采购方案汇报如下: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位于集美新城核心区和悦路、杏林湾路通信管位1孔3年的日常维护管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集美新城核心区电信光缆入廊项目,签约年限于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 7月 31 日电信光缆入廊日常维护费三年维保服务。
二、采购内容。
集美新城核心区和悦路、杏林湾路段通信管位1孔3年的日常维护管理服务。本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万肆仟伍佰壹拾柒元贰角肆分(¥74517.24元),柒万零贰佰玖拾玖元贰角捌分,其中不含税金额为:柒万零贰佰玖拾玖元贰角捌分 (¥70299.28元),增值税税额为:肆仟贰佰壹拾柒元玖角陆分(¥4217.96元),税率6%。本合同按含税价计取。在本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金额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增值税额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并以发票开具时的税率为准。
三、采购方案。
1.不招标的原因:由于市场垄断、资源稀缺或资源来源单一等原因,只能通过唯一供应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采购的采购事项该项目,本项目服务采购金额不含税70299.28元(含税预算74517.24元),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2.本项目属于签约合同(签约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根据项目签报内容及及分公司项目审批同意,本项目拟邀请******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供应商。
3.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由分公司云网运营部项目管理员、集美分公司等代表组成。
4.签约方式:根据谈判结果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且收到甲方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日常维护费(2025年-2026年)以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后续费用在每期费用到期前且收到甲方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下一期费用。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集美区分公司
电话:0592-626000
邮件:******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西路21号
邮编:362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集美区分公司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