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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北京南站周边区域综合治理提升项目(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丰台区]北京南站周边区域综合治理提升项目(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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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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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京南站周边区域综合治理提升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1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648-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南站周边区域综合治理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4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5.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南站周边区域综合治理提升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ZZHW2025JL01

3、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二、服务需求

1、行业标准: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2、验收标准:采购人在验收时将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要求和程序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总体评价。

3、监理服务要求:

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报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甲方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甲方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检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9)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10)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甲方;

11)经甲方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2)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3)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甲方;

17)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甲方;18)负责协助甲方将资料录入系统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包含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监理规划;施工阶段的监理配合服务。服务期内完成绩效考核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07至2025-07-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7-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本项目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本级)     

******人民政府南院联合办公区        

联系方式:李洪英,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总部)            

联系方式:白云麒,******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麒

电 话:  ******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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