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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司前乡旅游应急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光发改审〔2024〕37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光泽县司前乡旅游************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承包工程范围,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本项目采用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高度15米~100米,属于中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424348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4、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 号)要求“企业申请换证的,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资质证书上所载的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均须在2024年12月31 日之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作废”,有效期届满的,应提供相应延期或换领证明文件,外省企业按当地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和《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的通知,中标单位应保证在本工程实施期间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性,若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发生资质逾期或作废或无效或其他不符合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被废止等情况的,发包人将单方面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没收(或提取)履约保证金,且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7、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3 18:00:00至
2025-07-08 23:59:59通过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9095/gz/)(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或⑤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9095/g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9095/gz/)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光泽县司前乡司前街14号,邮编:
354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
联系人:雷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1幢3层302 室,邮编:
310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连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9095/gz/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光泽县洪济路11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