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碱采购招标项目
因本公司环保安全需要,需采购32%氢氧化钠溶液,根据公司有关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决定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落实采购单位。现将有关招标内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标的物主要内容及参数要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规格及参数 |
备注 |
1 |
32%氢氧化钠溶液(液碱) |
250 |
黏稠液体,无色透明,不得有悬浮物和沉淀,水不容物含量≤0.0005%,铁含量≤0.0005%,锰含量≤0.0001%,铝含量≤0.0005%;PH值(10g/L水溶液):12.5-13.5;其它组成成分和技术指标参照GB/T16483,GB/T17519 |
供应商按实际需求供货(15—25吨单次),且按需方电话通知合理安排供货时间 |
1、招标标的物
(一)采购数量及规格技术参数要求:(见上表)
(二)产品包装运输标准:
(1)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运输要求,并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证明;
(2)标志标识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
(3)运输时要密闭,装运容器要求防腐,供应商负责运输及装卸过程的安全措施。
(三)产品验收质量方法及标准:
(1)每批产品都应提供当批次标的物的提供质保单和合格证书,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有效期内的货物;
(2)采购方不定期对供应方运到现场的货物进行抽样检验,抽检药剂双方签字密封保存,由采购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以此检测结果作为最终依据。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标准或原料不符合供应方承诺的内容,供应方应及时为采购方调换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方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对于已使用的不合格品,供应商无权收取货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于未使用的不合格品,供应商调换合格产品后按原价结算。若供应方向采购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两次产品检测不合格,采购方扣除供应方本次抽检货物月款项的20%作为赔偿,供应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累计三次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扣光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供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交货地点和时间
******有限公司(******街道104国道边)。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六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化工产品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
3、能提供快速的供货服务响应和售后服务响应;
4、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标书内容及要求
1、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标的物规格和技术要求,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读。
2、投标报价:根据采购数量、规格和要求,请投标单位编制招标标的物的供货单价,供货单价包含原材料、制作、运输、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投标报价。
3、付款方式:供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发票当月入账,次月认证,发票认证后90天内支付;
4、质量保证:详参照标的物内容的产品验收质量方法及标准;
5、售后服务及质保条款;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招标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19日前招标文件上传至女儿红公司官网;
2、投标单位必须在2024年9月29日16:30分前******办公室(******街道104国道边/******有限公司),逾期不再受理;
3、收件人:高雁
4、联系人:郦行; 联系电话:0575—******。
五、招标方式及质量保证
1、本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如发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2、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制作和供货,保证质量;货物交货时须向招标单位提供质保单和合格证书。如中标单位擅自改变制作材料或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须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投标书报价为准,中标单位须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与我公司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六、评标依据
评标将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进行,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评标,以投标书中的投标最低报价中标。
七、投标须知
1、参加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单位,中标者则转为质保金,合同结束后退回;未交保证金则视为无效标书。保证金现金或转账都可,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街道0575-******
******银行东关支行************0760
2、投标书一式二份,一份正书,一份副本;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有关资质及业绩证书复印件;
4、投标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书应袋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5、决标结果通知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6、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