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341国道志丹县城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及料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341国道志丹县城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及料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旦八镇旦八村沧河湾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1套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磊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