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 “第二章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 一、“原内容:9.5.1工期延误赔偿费 →赔偿金额/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赔偿费限额/元。”现修改为:“9.5.1工期延误赔偿费 →赔偿金额2000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赔偿费限额/元。” “原内容: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奖励金额2000元/日历天;奖励限额合同价格的2 %; 奖励限额/元。”现修改为:“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奖励金额/元/日历天;奖励限额合同价格的/ %; 奖励限额/元。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答疑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本《补(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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