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措施)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措施)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于2025年06月25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研究,认为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现将经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书(含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及图纸予以公布,具体内容祥见“工程预算书附件”及“图纸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附件编制投标文件。
2、原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措施)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六个标段的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2款工程规模及第2.5款最高控制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二、最高控制价均由原内容修改为下述内容:
2.1六个标段的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2 款工程规模内容均修改为:工程措施工程总预算价为******元;
2.2六个标段的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5款最高控制价内容均修改为:最高控制价:第一标段:******元;第二标段:******元;第三标段:******元;第四标段:******元;第五标段:******元;第六标段:******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第一标段:300000元,第二标段:320000元,第三标段:240000元,第四标段:530000元,第五标段:490000元,第六标段:710000元(含暂列金:/,暂估价/元及其他项(1)安全生产措施费:第一标段:100000元,第二标段:110000元,第三标段:80000元,第四标段:180000元,第五标段:160000元,第六标段:240000元;(2)招标备用金:第一标段:200000元,第二标段:210000元,第三标段:160000元,第四标段:350000元,第五标段:330000元,第六标段:470000元);
2.3六个标段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二、最高控制价”内容均修改为:最高控制价A=第一标段:******元;第二标段:******元;第三标段:******元;第四标段:******元;第五标段:******元;第六标段:******元,不可竞争金额C=第一标段:300000元,第二标段:320000元,第三标段:240000元,第四标段:530000元,第五标段:490000元,第六标段:710000元(A、C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确定)。
3、六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均修改为68000元(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分标段,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可用于六个标段的投标。);若在本补充通知发布之前,投标人已按原金额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则已递交的保证金继续有效,无需按修改后的金额重新递交。
4、六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顺延至:2025-07-23 08:30(北京时间)。
5、其中第四标段的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修改为2025年06月26日00:00时。
二、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ztb/)网站上发布。本通知为六个标段的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六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均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