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P制品及7000吨生物质燃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P制品及7000吨生物质燃料项目(一期)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霞峰镇方村社区
建设内容:项目在现有厂区新建厂房、扩大EPP生产能力,原有项目生产线已拆除,原有生产厂房2用于扩建项目生产生物质。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000吨/年EPP制品生产线(本期验收范围),二期建设生产7000吨生物质燃料生产线(暂未建设)。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丰区霞峰镇方村社区,项目地理坐标:E118°9′53.841″,N28°24′6.273″。项目占地面积为15062m2,总建筑面积为2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等。
******办公室,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噪声处理、生态保护。
验收结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31日(21个工作日)
联系人:秦鵾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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