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三标段)管材、地材采购的更正公告
我司于2025年7月1日发布了“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三标段)管材、地材采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有调整,现做出以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三条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中第3点 3.2付款方式:
更正前为:
项目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经双方结算后,乙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13%)开具至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产值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剩余资金至乙方。
更正后为:
付款进度:按月进度80%支付,完工后支付到90%,竣工审计后支付至97%,保留3%质保(一年)。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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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