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4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C2025-ZC-ZB002
项目名称: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30,261.2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18,3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18,3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18,380.00 | 1,318,3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
合同包2(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1,881.2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11,881.2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1,881.29 | 1,711,881.2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合同包2(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提供已缴纳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纳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①?新成立企业(成立一个月内)暂无纳税提供说明加盖公章;②零报税提供申报成果的凭证;③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已受理的凭证;④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或?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投******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合同包2(镇安县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2)提供已缴纳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纳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①?新成立企业(成立一个月内)暂无纳税提供说明加盖公章;②零报税提供申报成果的凭证;③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已受理的凭证;④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或?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投******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5: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开标地点:******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地址:镇安县迎宾路东段火车站桥头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泓铭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相关附件:
招标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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