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辛庄镇沈浜村李巷圩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辛庄镇沈浜村李巷圩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委员会(招标人)委托******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熟市辛庄镇沈浜村李巷圩区改造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辛庄镇沈浜村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李巷排涝站工程:泵站选用一台600ZLDB-160型轴流泵,叶片采用0度安放角;水泵选用一台Y280M-8电机,功率为45KW。②李巷管涵工程:管道为D100钢筋砼管(承插管、II级管),管道全长63m,与原管涵采用窨井连接。③李巷涵闸工程:选用涵闸孔径:B*H=2m*2m,闸门规格为ZMQF2000*2000铸铁闸门,螺杆式启闭。④南燕子浜排涝站工程:水泵选用型号为250HW-8混流泵,配用功率18.5KW,水泵配一台SZB型水环式真空泵(4L/S)启动,配用功率1.5KW。⑤李巷管涵桥工程:新建管涵桥一座,管涵桥全长5.5m,采用两根D100钢筋砼管(II级管)连接两侧河道。⑥泵房修复工程:修复泵房1座,对现有泵房屋面、内外墙面翻新粉刷、地面修复。
2.1.3合同估算价:131.85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日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水利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水利)(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4日 8 时 30 分至 2025年7月8日 16时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1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单因素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水利]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 2025年6月20日18时起,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应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投标,企业应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7根据常熟市辛庄镇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9.8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 其他说明
10.1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6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11. 联系方式
地 址:常熟市辛庄镇
联 系 人:浦晓威
电 话:0512-******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熟市山茶花路10号三楼
联 系 人:丁恒佶
联系电话:0512-******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4日 至2025年7月8日。
13.友情提示:
13.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3.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3.3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