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亿隆公司加工设备购置项目,已由 ******改革局 以 阜发改招标核字【2025】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购置酱料生产设备及粉料生产设备各1套,酱料生产设备含原料处理设备线、炒制暂存设备线、包装袋袋装设备线、瓶装罐装设备线、管道及配套设备线和配套设备;粉料生产设备含物料处理设备。
2.2、建设地点:阜城县经济开发区西区顺达路168号。
2.3、资金来源: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及自筹资金。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设备采购(详见清单);
2.5、计划工期:供货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具有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5.2投标单位须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ome)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ome),按照首页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5.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5.4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7月2日00时00分时至2025年7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ome),领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为准。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其他信息
8.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农村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8.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有限公司 0318-******
8.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缴纳平台费2000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村局
地址******检察院对过写字楼三层
联系人:邱志强
联系电话:0318-******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西路1886号
联系人:刘猛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