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香河县农田排涝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设计#_@******《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暂定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本项目采购内容:农、斗渠清淤量******.79立方米,渠道硬化4100米,新建或改造排水管7250米,改造泵站3座,改造水闸8座,改造泵闸一体设施7座,埋设过道管1380米,改造涵洞120个,新建渗井1座。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设计服务。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8.采购标的数量:1个标段。
9.地点:香河县#_@_@559793#_@_@2025-08#_@_@ #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农村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暂定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本项目采购内容:农、斗渠清淤量******.79立方米,渠道硬化4100米,新建或改造排水管7250米,改造泵站3座,改造水闸8座,改造泵闸一体设施7座,埋设过道管1380米,改造涵洞120个,新建渗井1座。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设计服务。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8.采购标的数量:1个标段。
9.地点:香河县#_@_@559793#_@_@2025-08#_@_@ #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农村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