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学教学楼工程 已由******改革局以浔发改计【2024】17号、浔发改投资【2024】4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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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中学 建设规模:******中学内,建筑高度为24.25m,建筑面积为约3836.18㎡;项目主要建设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防雷工程。 合同估算价:798.74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定额工期300日历天 |
招标范围: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001001,******中学教学楼工程
设计单位:******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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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18080/BidOpening/)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18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招标人: | ******教育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地址: | 桂平市 | 地址: | 广西桂平市金贵花园20栋108商铺 |
邮编: | 537100 | 邮编: | 537200 |
联系人: | 冯老师 | 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网址: |
附件:[E************001001]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南木镇第二初级.GXZ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