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局卢氏县洛河城区段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59、LSGZ[2025]131-ZC09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成交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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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GZ[2025] 131-ZC092 |
本项目为卢氏县洛河城区段入河排污口整治,主要包括入河口路面拆除及修复、人行道铺装拆除及修复、绿化、管道工程及更换雨污水井盖等。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东明路 |
******.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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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质量标准 |
施工范围 |
工期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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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表示的全部内容 |
15日历天 |
三门峡市卢氏县 |
三、评审信息
磋商日期:2025年07月04日08时4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评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杨振峰(组长)、张巧珍、郝荣芳(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2120.00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东明路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J6LJ763
法定代表人:殷国强
项目经理:罗执华
证书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豫************
联系人:殷国强
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清泉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建设局
联系人:蒲姣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国庆 王凡
联系方式:****** ******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以南正大广场西地块7幢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