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原高新区公园绿地等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7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赫山财采计[2025]06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原高新区公园绿地等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9:1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1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报价,投标人必须响应,高于或低于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女士 电话:****** 2、采购人 ******管理局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 联系人:张先生 邮编:4134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919室 联系人:陈女士 邮编:413400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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