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灵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补遗文件(三)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修改为: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修改为: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 (不少于1)分,每低1%扣 / (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三、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7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7月20日17时00分。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