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6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变更 2.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境内。 3.建设内容:(1)增加南澧河左堤5.267km,右堤3.778km堤坡防护,防护形式采用混凝土连锁砖进行护砌。(2)增加顺水河右岸杨官公路桥(16+450)~南澧河汇入口(19+421)2.971km巡堤路。(3)在顺水河及南澧河左右堤堤顶路、河道迎水侧堤顶增设警示柱。 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已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4 00:00:00至 2025-07-10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并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单位:邢台******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力丹,受理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水务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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