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水高新区综合物资储运分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管理局以******管理局关于衡水高新区综合物资储运分拨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高政投资审字(2025)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筹集安排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 。 建设单位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标人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3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16000㎡,建设一座综合立体仓库8000㎡,一座储运分拣中心8000㎡;购置物流信息平台、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仓储系统等软件系统,实现储运管理自动化,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长庆路以南、腾跃街以西,建筑功能: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要求。 2.2 本次招标范围:衡水高新区综合物资储运分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含文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审查,提交业主所需的图纸(包括文本版、CAD 格式电子版)、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t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9.5万元。 2.3 服务期限: t 20 个日历天。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个日历天。 2.4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 。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自 年 月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7 / 。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7月 5 日0时00分至2025年07月 2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t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 25 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学娇,联系电话:******。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管理局 联系电话:****** 邮箱:****** 10.其他公示内容 10.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600元; 10.2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0.3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通讯地址:衡水市高新区养元东路1999号;联系人:王英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 11.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路与中心街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南世纪大厦;项目负责人:张学娇, 联系电话:******;联系人:张学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