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新型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电力设备采购标段(项目名称)材料采购电力设备采购标段
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资质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修改为:3.1.1资质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二、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 。”
修改为: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本项目无需生产厂家授权。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09时00分,修改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五、请投标人以补遗后发布的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人:******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