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2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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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07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络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2,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27,38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5-07-07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汀县南山镇农民文化实践基地项目(附属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002 各投标人: 长汀县南山镇农民文化实践基地项目(附属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请问采用免缴形式的,在投标函中保证金写0元还是82000元? 答: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82000元填写。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1.9款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2、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1.9款中:“施工员:2人,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质量员1人”修改为:“施工员:2人,其中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长汀县南山镇农民文化实践基地项目(附属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3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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