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S203线K134+932~K134+950挡土墙加固工程
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福安市S203线K134+932~K134+950挡土墙加固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福新中路乾元御景财富中心15楼,并于2025年7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ND-******
项目名称:福安市S203线K134+932~K134+950挡土墙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21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6226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福安市S203线K134+932~K134+950挡土墙加固工程 | 1(项) | 168211 | 否 | 166622.68 | 16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天内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明细 描述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7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安市福新中路乾元御景财富中心1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福新中路乾元御景财富中心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福新中路乾元御景财富中心15楼
六、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福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宁德市福安市新华南路84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现代传媒港2栋
联系方式:郭先生、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