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 请见平台:标段(包)编号 |
项目名称: | 无人艇载武器命中裁决设备 |
数 量: | 2套 |
******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二○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无人艇载武器命中裁决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某能力分析软件现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公开欢迎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无人艇载武器命中裁决设备
1.2 ******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2套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无人艇载武器命中裁决设备
2.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并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银行资信证明或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单位报价之日起三年内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单位,能够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6)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响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与采购公告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同步发布,请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在平台上领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0时30分,线下采购报价书递交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5.2 线下采购报价书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将予以拒收,线上采购报价书递交逾期不接受报价。
6 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线下采购时,报价书开启在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报价书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线上采购以平台统一公布给采购人的报价为准。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2025年7月16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谈判的具体资料,是对谈判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1.7.1 | 勘探现场 | ? 不组织 ? 组织,勘探时间: 勘探集中地点: |
1.8 | 竞争性谈判采购预备会 |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 | 分包 | /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 不允许 ? 允许 允许偏差的范围: 不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采购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 补充文件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 确认的方式: 书面回复并加盖公章 |
3.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他计算方式 | ? 无 ? 有,最高限价:100万元(单套设备最高限价50万元)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12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 不要求递交 ?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不涉及 |
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按照询价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按照公告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 不适用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2022至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五、资质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2年6月18日至评审当日。
业绩证明材料: ? 合同/订单 ?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 业主证明 ? 其他材料: 技术协议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 其他需求: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按照公告要求提供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要求证明材料 |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介、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
3.7.5 | 响应文件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响应文件副本 6 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 不要求 ?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光盘 |
3.7.6 | 分册装订要求 | ? 不要求 ? 要求,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 | ? 不要求密封 ? 要求密封,密封要求: 贴封条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副本 | ? 否 ? 是,退还数量: 5份副本 退还时间: 谈判结束当日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 | |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 ? 是 ? 否 | |
5.1 | 开启地点 | 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5.2(4) | 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 开启顺序: 随机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6.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 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 排序 ? 不排序 数量: |
7.3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公示期限: 3天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 |
7.6 | 履约保证金 | ? 不要求递交 ?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
7.7.4 | 签约合同价 | 以中选单位的最终报价为准。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第一次公告发布结束后,参与单位不足2家,重新发布公告; 2、第二次公告发布结束后参与单位不足2家,唯一参与单位技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价格合理后,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 3、最终采购数量以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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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货商依次分别进行一轮或者多轮交流竞争性谈判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竞争性谈判小组最终竞争性谈判结果及其评审结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简体)。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简体)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勘探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勘探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勘探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勘探现场的,不影响勘探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勘探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勘探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勘探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竞争性谈判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
1.9分包(B)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A)
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1.10响应和偏差
1.10.1 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响应文件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的响应文件、亲自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自傲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总价及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控制价,否则响应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120 天,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前序表须知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或“★”)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技术支持性文件,则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如下:
①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应不超过1000页、商务部分内容应不超过500页,以页码为准,正文须连续编码,正文以外内容不得超过10页。
②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正文内容超过1000页或商务部分正文内容超过500页的,谈判评审组有权拒绝其响应。
注:响应文件中非谈判响应单位独立原创的文字和图片,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注明出处。
3.7.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3.7.3 竞争性谈判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3.7.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5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 响应文件应妥善包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应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密封。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
4.2.2 采购人对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市场供应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应按本条规定进行。
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需要);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竞争性谈判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6 竞争性谈判和评审
6.1 竞争性谈判小组
6.1.1 采购人将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竞争性谈判小组组建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竞争性谈判及评审工作。
6.1.4 在竞争性谈判和评审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初步审查
6.2.1 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盖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以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竞争性谈判
6.3.1 竞争性谈判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轮次及竞争性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竞争性谈判。
6.3.2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定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数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选择方法,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选择预定数量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在参加后续的竞争性谈判活动,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对其进行告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响应保证应在5日内原额退还。
6.3.3 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给于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竞争性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竞争性谈判的,视为放弃参加该轮次竞争性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6.4 递交补充响应文件
6.4.1 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可根据竞争性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 竞争性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的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 竞争性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进行评审。补充内容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
6.5 递交最终报价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竞争性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竞争性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响应的补充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6 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7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商
6.7.1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7.2 评审完成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7.3 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
6.8 特殊情形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商数量对等时,采购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继续或者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
决定中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将向竞争性谈判小组出具停止竞争性谈判通知书。
7 合同授予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以对候选成交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认预成交供应商。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2)预成交供应商名单、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发布成交公示,公告信息包括成交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 合同签订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照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8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款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告知。
8 异议
8.1 提出异议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有关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部门(见“第一章 8 联系方式”)一次性提出异议。谈判响应单位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应按相关法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递交异议书正本,以及按照被质疑方、质疑事项有关的谈判响应单位数量提供异议书副本。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包号;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5)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 纪律要求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采购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 开启记录表
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供应商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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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 (签字)
或
采购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竞争性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供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 (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票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
联合体协议书 | 递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响应函实质性内容 | 文件中标记“*”或者“★”的条款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9)款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款规定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款规定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五章相关规定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2款规定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款规定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1.10.2项的规定 | ||
…… | …… | ||
3.1.1 | 评审价格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 |||
3.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 20 分 (2)技术部分: 55 分 (3)价格部分: 25 分 | |
3.2.2(2) | 评审基准价格 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2.3 (1) | 商务评分标准 (20分) | 承担任务状况(6分) | 近3年承担过同型产品(或同类项目)的,提供一个证明(合同/订单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均可,重复提交按1次计算)得2分,最多得6分。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得0分。 |
企业资信(4分) |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料齐全,得满分。每有一个缺项扣2分,扣完为止。 | ||
进度要求(6分) | 按照要求,研制进度安排合理,符合程序规定,保证进度落实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提前交付(≥7天)得6分;承诺按期交付得4分;延迟交付(≤7天)得2分,交付计划严重不合理得0分。 | ||
售后服务(4分) | 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得基础分1分,延长质保期(≥1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响应得0分 | ||
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响应维护计划、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人员、突发保障人员的配备情况、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优秀得满分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分 | |||
3.2.3 (2) | 技术评分标准(55分) | 技术文件编写情况(8分) | 技术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内容完整、无差错,编制规范、格式工整,得满分8分;每有一处差错或者不满足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
技术方案(12分) | 技术方案思路清晰,技术途径完整可行,系统组成和工作原理科学合理,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得满分12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者不满足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 ||
技术指标(13分) | 技术指标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得基础分8分;有正偏离的,每项加0.5分,最高加5分(指标相重不加分);任何一项未响应或负偏离(即低于采购需求)得0分。 | ||
功能实现(15分) | 实现功能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且能够证明功能可实现,得基础分10分;实现功能优于谈判文件采购需求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5分;任何一项未响应或负偏离(即低于采购需求)得0分。 | ||
六性要求(5分) | 软件适应性、保密性、安全性、保障性、可靠性、可维护性、测试性等设计和措施合理可行,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得满分5分;基本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得3-4分;不满足或者部分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得0-2分。 | ||
质量保证(2分) | 质量控制措施有效,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合理,满足质量保证与监督要求得2分,基本满足得1分。 | ||
3.2.3 (3) | 报价评分 标准(25分) | 报价得分(25分) | 见下文3.2.3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方法一。其中E1=0.5,E2=0.3。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2.6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 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投票决定 ? 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抽签决定 ? 其他方法: |
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谈判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评审价格的确定
3.1.1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3.1.2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果)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3 竞争性谈判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4 最终报价有算数错误或其他错误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计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3.2 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3.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2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按照本章第3.1.1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 E1;
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 E2。
其中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评审价格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的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评审价格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的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最终报价)×F,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确定的其他方法。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4 评分。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5 汇总。竞争性谈判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2.6 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最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 评审结果
4.1 提交书面报告
竞争性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有效期限: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二、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
2. ;
3. ;
4. 。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
2. ;
3. ;
4. 。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
3.其他协作事项:
。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
其中(1) ;
(2) ;
(3) ;
(4) 。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4)
******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4.甲方的开票信息为: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
2. ;
3. ;
4. 。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出面解决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损害。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甲 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
2:地点和方式:
。
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或协作的,乙方研究开进度可相应顺延。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经费或报酬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逾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
5.乙方未按约定方式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应当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解除本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擅自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的,应当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
7.乙方逾期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乙方交付的研究开发成果形式、数量、质量等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重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的违约责任。若在上述期限内经整改、重作仍无法达到约定标准要求或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9.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的,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有损失的,则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的责任。
10.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被项目业主方或上级合同单位追究违约责任、处罚等不利后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全部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如甲方选择不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担连带责任,并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12.其他: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如下: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3.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委员会仲裁;
******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
无人艇载武器命中裁决设备
二、项目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18号。
三、项目需求:
根据无人艇载武器命中裁决设备需求,需建设无人艇载武器命中裁决设备2套。
四、项目内容及参数要求
为了在外场真实试验环境下,对无人艇群在对抗环境下博弈对抗策略的有效性进行验证,需要在试验过程中对打击后的命中效果进行动态裁决,通过将设备收发射两端分别安装于红蓝双方无人艇平台,通过激光编码信息,模拟红蓝方无人艇载武器的攻击行为和应急处置能力。
需采购无人艇载武器命中裁决设备2套。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无人艇载武器命中裁决设备 | 2套 | 每套包含2组,每组包含1台激光发射机和1台激光接收机。 |
1-1 | 激光发射机 | 4台 | 每台应包含光电设备、数据接收与处理模块、控制模块、激光发射模块、状态指示模块、无线通信模块、击发模块和电源模块等。 |
1-2 | 激光接收机 | 4台 | 每台应包含控制主机、一体警示灯、激光探头组、通信电台、打击效果显示模块、电源模块等。 |
主要功能性能要求如下(★为不可偏离项):
1) 采用“以光代弹”技术形式,通过发射激光编码信息,模拟武器打击的火力毁伤效果,从而实现对水面目标的模拟打击功能;
2) 激光最大作用距离不小于武器末端打击距离;
3) 能够模拟武器单发和连发功能;
4) 能够模拟武器发射射速功能;
5) 能够接收控制平台控制指令,实现激光发射功能的锁定和解锁功能;
6) 能够通过闪光方式模拟武器发射时暴露特征;
7) 能够通过指示灯显示有效发射状态,夜间模式下能够自动调低指示灯亮度;
8) 能够通过灯光和烟雾方式显示被击中后的效果;
9) 具备语音提示功能,提示内容包括毁伤状态、打击命中语音效果等;
10) 能够对自身状态信息进行实时查询和显示,包括定位信息、通信状态、毁伤信息;
11) ★激光发射机有效模拟末端打击距离:3km;
12) ★模拟激光器激光波段为940±10km;
13) ★激光光斑尺寸:在射程范围内,激光光斑尺寸约为80cm;
14) ★激光接收机定位精度(RMS):5m;
15) ★激光接收机具备360°及垂直±60°以上的激光接收能力;
16) ★激光接收机可装载烟雾弹数量:2枚。
供方技术人员因按照本协议设备安装期间,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其内容包括:
- 负责设备的集成安装、调试;
- 提供现场使用指导培训1次;
- 质保期2年,供方应予以免费维修;
- 提供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
2024年 月 日
一、响 应 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完成/提供本项目工程/货物/服务,并按照合同预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谈评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第一章2.2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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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章2.3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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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五章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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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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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与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拓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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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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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四、报 价 表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 (不含税) | 单价 (含税) | 总价 (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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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报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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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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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1、供应商请注意单价与数量合计后结果与合计总价保持一致。
2、需按第五章供货要求的供货清单内容报价,报价应包含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货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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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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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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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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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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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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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供应商 履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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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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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响应方案
七、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