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丽营镇夏县营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员工餐厅餐饮配送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书
各供应商:
北京市高丽营镇夏县营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员工餐厅餐饮配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请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高丽营镇夏县营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员工餐厅餐饮配送服务;
1.2 采购人:北京中交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 ;
1.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5 采购预算资金:本次采购预算资金为499999.92元,包含工作日早餐、午餐配送,以自助餐形式,主食及菜品供应不限量全部费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员工餐厅餐饮配送服务,包括工作日早餐、午餐配送,以自助餐形式,主食及菜品供应不限量;
2.2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12个月,供餐周期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
2.3 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百盈路 9 号院;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要求餐饮干净、卫生。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资质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 。
(3)业绩要求:2022 年 7 月 1 日至今与询比文件中“采购范围”相类似的已完成业绩,提供的业绩不少于2个,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盖有采购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 报价
4.1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
4.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4.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499999.92元。
4.4 报价的其他要求: 无 。
5. 响应文件的编制
5.1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胶装成册。报价文件纸质版1份,盖章电子版(U盘)1份。
5.3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封套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百盈路9号院中交科技城6号楼四层。同时应将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我方指定中交招采网(网址:******),详见6.3说明。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需登录如下网址:******以电子标方式进行报价。报价文件的书面、电子版(对应书面的全部资料)均需提交,并以书面报价文件为准,书面报价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报价文件应加盖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指定中交招采网(网址:******)。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8. 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采购人选择满足询比文件规定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公告书后,请于2025年 7 月 3 日 9 时 00 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公告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书面形式确认(详见附件)以发送至采购人联系人邮箱为准,纸质版资料会同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北京中交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百盈路9号院中交科技城6号楼四层
联 系 人: 范海斌
电 话: 010-80459725
电子邮件: ******
附件:确认通知
2025年 07 月 2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办公类服务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2 单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