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4-92
******学院2024-2025学年教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8030元
最高限价:12803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明细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质保期限:国产设备三年质保。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内交付,达到验收条件。
******学校指定的位置、交货方式等具体要求送货上门,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组装调试。
5.8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主材除外)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
******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
******有限公司
******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向阳姚刚
联系方式:0371-******/******
登记表
1.采购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4-92
******学院2024-2025学年教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8030元
最高限价:12803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 | ******学院2024-2025学年教具采购项目 | 128030 | 128030 |
5.1 采购明细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1 | 小堂鼓 | 个 | 9 |
2 | 刀 | 把 | 62 |
3 | 枪 | 根 | 31 |
4 | 景片带撑杆 | 个 | 40 |
5 | 正方魔块 | 块 | 80 |
6 | 长方魔块 | 块 | 6 |
7 | 练功男褶子 | 件 | 4 |
8 | 练功女褶子 | 件 | 20 |
9 | 练功男靠 | 身 | 4 |
10 | 练功女靠 | 身 | 4 |
11 | 练功箭衣 | 身 | 4 |
12 | 练功男蟒 | 身 | 4 |
13 | 练功大带 | 条 | 6 |
14 | 甩发 | 条 | 4 |
15 | 黑扎 | 口 | 3 |
16 | 黑三 | 口 | 4 |
17 | 练功大刀 | 把 | 6 |
18 | 练功单枪 | 杠 | 20 |
19 | 练功大枪 | 杠 | 40 |
20 | 练功单刀 | 把 | 40 |
21 | 练功武旦刀 | 把 | 20 |
22 | 练功武旦鞭 | 对 | 4 |
23 | 练功出手枪 | 杠 | 12 |
24 | 练功马鞭 | 把 | 20 |
25 | 海笛子 | 把 | 1 |
26 | 小堂鼓 | 件 | 2 |
27 | 鼓条(板鼓) | 对 | 50 |
28 | 鼓条(堂鼓) | 对 | 20 |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质保期限:国产设备三年质保。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内交付,达到验收条件。
******学校指定的位置、交货方式等具体要求送货上门,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组装调试。
5.8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主材除外)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
******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
******有限公司
******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向阳姚刚
联系方式:0371-******/******
登记表
采购编号 | 日期 | 年月日 | ||||||
公司名称(盖章) | ||||||||
公司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
电子邮箱 | ||||||||
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 包段 一□二□三□四□五 □ | |||||||
参与方式 | □独立 | |||||||
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