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信息化提升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41D******001 | ******医院信息化提升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包) | 500000 | 500000 | 是 | 500000 |
******医院信息化提升附属设备采购(详见服务需求)。
(2)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质量要求:合格。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356号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本项目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使用最新版工具箱“商丘电子招标人工具箱2025-4-16(新V6.8.0)”,请各投标人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下载地址: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服务-下载专区)
3、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4、响应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7日10时00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