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水稻)太阳能杀虫灯竞争性谈判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03
******农村局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鹤城区(水稻)太阳能杀虫灯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鹤城区(水稻)太阳能杀虫灯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水稻)太阳能杀虫灯采购。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陆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鹤城区(水稻)太阳能杀虫灯 | 详见采购清单 | 300 | 盏 | 768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7月3日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
方式:详见合同
四、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744960.00元);另外合同金额的3%(23040.00元)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7月3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3日
九、合同主体
甲 ******农村局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承清 法定代表人:金文文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银行:建行湖南省怀化市鹤城支行
帐 号:************4441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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