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建设运维一体化已由******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B050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发改备案,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87696.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方案设计、组织方案评审,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室外(红线内、外)配套工程发包及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并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负责项目资料移交存档(含移交至城建档案馆)、房产代销、项目产权办理、销售交付以及项目整体移交(包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等)、质量保修等全过程开发工作,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投标人在中标后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协助项目业主融资。本项目中要求采用混凝土装配式,装配式建造的计容面积比例按照我市相关文件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包含工程总承包费用和运维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总承包费用最高投标限价******2元。其中(1)、本招标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2元;(2)设计费:******元(投标人报价时统一按******元报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勘察费:******元(投标人报价时统一按******元报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运维费最高限价为******.11元,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91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①勘察设计工期180个日历天(含勘察、方案设计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文本修改时间,但不包括业主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查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起算;②施工工期730个日历天(含施工工期以及桩基检测工期,不含规划验收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起算);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开工;
2.6 标段划分(如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4 0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7-31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8808/)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有限公司的新点系统(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②******银行保函;③或担保保函;④或保证保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31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880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8.3 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8808/)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毓秀西路19号, | 邮编:351146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陈小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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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天妃路5975号, | 邮编:3511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郑小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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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网 址:******:8808/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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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 |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机关大院内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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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地 址:******:8808/ | |
联系电话:****** |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000005]
******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