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高桥林场苗圃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高桥林场苗圃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已由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以甘林场发〔2025〕63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2025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高桥林场苗圃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1.2建设地点:陇南市徽县高桥镇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高桥林场
1.3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参数 |
1 | 给水泵 | 台 | 2 | Q=7.2m3/h,H=30m,N=1.5kw |
2 | 排污泵 | 台 | 2 | Q=40m3/h,H=15m,N=4kw |
3 | 电热水器 | 台 | 37 | 容量80L,热水输出率70%、功率2.2KW |
4 | 空气源热泵机组 | 套 | 2 | 380V 3N~,额定频率 50 Hz, 最大运行电流 110A,制热量150.000a/105.000b/104.000cKW,低温制热量82.000KW |
5 | 室外照明设备 | 盏 | 12 | LED、防尘防水IP65、功率40W |
注意:需提供盖有CMA印章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接受主要参数负偏离。 |
1.4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其中采购部分总价控制价为45.29万元。
1.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供货。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方式
3.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限额以下工程系统线上资格预审。
3.2中标方式:低价中标(采用限额以下工程系统低价成交办法)
四、文件的提交与审核
4.1 自本公告发布五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竞价。
4.2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成交后中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ggzyjy/ygcgdj/gcjs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481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高桥林场
地址:陇南市徽县高桥镇
联系人:李伟东
电话:******